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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1989年初成立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柯城区范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在区委、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得到了稳步的发展。十多年来,即从1986年10月劳动制度改革,国务院发布四个《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招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养老保险制度,到1989年推行企业单位固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保险业务从原来只开展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到现在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大险,建立了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从原来只限城镇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发展到现在覆盖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全部职工。截止2002年底,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在职职工人数为10700人,企业基本养老基金抗风险支付能力为35.58个月,列全市之首、全省前茅。作为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目前共有干部职工22人,相应的设有办公室,计划与财务科,基本养老保险科,基本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等。我区的社会保险事业在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区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
2、组织实施柯城区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的原始资料,负责按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4、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审核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
5、建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台帐,定期与企业、职工个人帐户进行核对,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系统计算机开发利用,对各项帐、卡和册进行档案化、计算机化管理;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和信息工作;
8、负责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到龄人员的养老金;
9、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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